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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顾客的man法则
作者:佚名   来源:网络   发表时间:2016-04-23   阅读:(1109)   分类:探寻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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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们决定向一个客户销售产品时,首先要确定他是不是潜在客户。

换句话说,要确定这个人从我们这里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可能性有多大。

准确地判断潜在客户是销售员必备的能力,它可以帮助我们快速地将客户归类,提高销售效率,避免盲目销售给对方造成的反感。

从客户方面来说,他只有符合“MAN法则”才是我们的潜在客户。

所谓“MAN法则”就是指潜在客户必须具备3个条件:Money、Authority、Need。

1.客户是否有钱( Money)

在销售前,我们一定要确保对方有购买力,能够负担得起我们的产品,以免白费力气。

具有购买需求又具备现有支付能力的客户,肯定是我们最理想的潜在客户。

如果客户具有潜在支付能力,我们也可以把他列入潜在客户的范围,我们应该主动协助客户解决支付能力的问题,还可以实行跟踪销售。

2.是否有购买决定权( Authority)

向一个客户销售,如果还没有确定客户是否就是决策人便盲目销售,那么效果肯定是不理想的。

所以,如果销售对象非决策人,我们必须注意分析当前客户与购买决策人的关系,顺势挖出决策人。

当然“决定权”也是有弹性的,即使客户自己没有决定权,销售员也可以利用他的影响力引导他去找有决定权的人商量、决定。

3.是否有购买需求(Need)

如果对方不需要我们销售的产品,即使他既有钱又有权,也不是我们的潜在客户。

不过,面对说“不需要”的客户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,在销售行业有个重要的理念——客户的需要是可以创造的。

一般销售员是去满足客户的需要,而优秀的销售员是在创造客户的需要。当然这不是唆使我们向北极圈里的因纽特人销售冰箱,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购买的需要,当然我们也就不用再考虑了。

总之,只有符合了“MAN法则”,对方才是我们最有价值的潜在客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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